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xx年底,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100%,有辅助器具需求的适配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专职委员为成员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日常工作。
(二)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级康复服务机构。
(三)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对需要基本型辅助器具的,残联按乡镇组织发放。乡镇残联要调查了解掌握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及时向残联反映情况,帮助残疾人解决好实际困难。
(四)档案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各乡镇汇总统一上交到残联档案室,进行留存归档。
一、救助对象:
(1)全市0~6岁(含6岁):脑瘫或脑损伤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救助对象患儿。
(2)全市17岁(含)以上;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
二、救助条件:
(一)
(1)具有西安户籍、年龄0--6周岁(含6周岁);
(2)具有西安户籍、年龄17岁(含)以上;
(二)17岁(含17岁)以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三甲医院诊断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三)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
三、康复训练:
(1)定点机构为先天、孤独症、脑瘫、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残疾人,实施功能康复训练、针灸、按摩、理疗、拔罐、艾灸等中医传统治疗方法。依据评估结果结合患者的症状选择康复项目,实施免费康复服务。
(2)《西安市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名称调整为:《西安市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救助对象和条件调整为;具有西安市户籍;年龄17(含17岁)岁以上;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定点评估医院的诊断书;有康复潜力和康复必要性;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救助标准调整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其他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
四、支持性服务:
(1)康复机构要为残疾患者康复救助项目所涉及到的救助对象及家长(或监护人)开展支持性服务,儿童少年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200元。支持性服务包括:家长(或监护人)康复指导、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生活自理、日间照料、工(娱)疗、农疗、职业康复等服务,每半年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仅适合0~6岁儿童
(2)对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施送训费补助,即每月补助送训费500元,按月发放。随同康复经费申请,用于困难残疾患者家庭生活补贴,由机构发给救助对象个人。家长送训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发。
五、救助程序:
(一)筛查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患者康复需求摸底筛查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患者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或去患者所在区县残联领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二)评估
需要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患者,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市级相应康复机构接受评估、诊断。由评估机构依据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三)申请
经市定点评估机构确诊的残疾患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村)或区县残联领取《西安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申请审批表》,提出救助申请。
(四)审批
区县残联负责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完成审批工作,安置到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训练。不符合救助条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五)实施康复救助
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家长填写知情同意书。
(六)申请程序示意图
六、西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康复评估机构名单
(一)全面完成“xx”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xx”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xx”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xx”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制定“xx”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开展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xx”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xx”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按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如期完成年度各项任务,重点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筹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办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其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和中国红十字会援建四川灾区康复机构项目工作。各地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定位、发展方向,充分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康复机构的软硬件建设。
(六)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全面开展,在城市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质量,在农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深化康复服务内涵,探索有特色、满足社区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突破农村地区社区康复工作。
(七)做好各类康复救助项目。
与卫生部共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三年内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的目标。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市残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政府办发[****]8号)中提出的到20xx年实现本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按照市残康办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积极探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服务内容、工作模式和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
在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残联和卫生部门共同协作,制定和实施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为服务主体,对社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以医疗康复、知识普及、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计划。服务形式为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残疾人签定的“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实行每月一次上门服务,提供简易的'健康体检和康复知识咨询,并指导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自理能力、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功能康复训练,为残疾人康复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三、服务对象。
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
四、工作步骤。
㈠、准备阶段。(1月------3月)
1、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区残疾人康复基本信息,为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2、通过二个试点镇工作情况的分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制定工作目标、措施和方法。
㈡、实施阶段。(4月------11月)
1、组织培训,明确工作任务。
组建一支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好的社区医生和志愿者队伍,对他们进行上岗培训,使他们明确康复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及服务的要求。
2、签订协议,提供康复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残疾人签定康复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形式等,医生和志愿者要按照协议要求进行服务,做好服务记录。
3、制订标准,加强督促检查。
根据康复服务的内容,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区卫生和残联等部门按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生和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使“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能正常、有序、稳步地开展。
㈢、总结阶段。(12月)
对实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服务的内容、标准、措施和做法。
五、时间节点。
1、***年1月起***、***镇开展试点工作。
2、***年3月--4月听取各方面对试点工作的意见,研究起草工作方案。
3、***年4月召开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会议,通报试点镇情况,讨论确定工作计划。
4、***年6月份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区推开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5、***年12月份进行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要在***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残联、卫生分工不分家,逐步形成区残联、区卫生局抓管理,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落实,村、居委干部、社区医生抓实效,残疾人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区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1、区残联、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协作,精心指导。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区实际,研究起草“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各类工作用表、评估验收标准。二要发挥区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工作的指导和康复服务医生的业务培训,要求区对镇、镇对村进行层层培训。经过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技术稳定的社区康复服务员队伍,为残疾人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于一体的社区服务。
2、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要依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家庭资源、社区资源和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就近就地、经济实用、覆盖面广的康复服务。
签约前基层残联要对残疾人家庭进行一次入户康复需求调查,摸清残疾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征求是否需要康复服务。
具体实施中残联、卫生要做到“五个定”即一定服务对象,凡居住在本行政区域的所有残疾人,包括三瘫一截病人、精神病人及重残人员;二定服务内容,对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落实社区医生进行康复指导;三定服务方式,采取上门服务方式,方便残疾人;四定服务时间,按照康复服务约定书实行每月一次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五定服务()人员,每个康复对象指定医生负责。
3、社区医生要有爱心,真诚服务残疾人。康复医生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二要工作中充满爱心、真心,耐心为残疾人服务;三上门服务时要带好服务记录表并按实填写,服务后请受助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四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开展服务,应事先告知服务对象,另约时间进行康复服务;五要在服务中加强与残疾人的沟通,增强其战胜残疾的信心和勇气。
4、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区卫生局要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到对医生的考核,年中、年终各组织一次考核。具体为区残康办组织卫生、教育、基层残联等有关人员按照评估标准进行工作考核,通过随机抽查、入户调查、填写反馈表等形式,对康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及康复服务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考核情况,下拨任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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